新闻中心
您当前所在位置>新闻中心>单位要闻
相关新闻

试论目标责任考核

发布日期: 2017-03-30         作者:         来源:         浏览数:525

    人的一生和目标、责任、考核如影随行,人生必然要有目标,要实现目标,要对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衡量。这里说的目标责任考核,当然主要是指的对团队(独立业务单元)进行的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预定任务和目标的考核。
    目标责任考核,陕西省行动较早,甚至要早于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组部出台《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三个相关的配套办法(即“一个意见、三个办法”)之时,地调院2016年颁发《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开启了系统目标责任考核模式,中心2017年初与各业务所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并正在与管理部门核准目标责任清单。
    《意见》及三个试行《办法》的印发和实施,中共中央的初心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做好目标责任考核,从大局看,对于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努力开创全省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推动落实省委提出的“追赶超越”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营造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奋发作为,不断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责任、奋发有为,焕发出干事创业的新风貌具有重要意义。从地调院说,是为了强化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科学评价,发挥目标责任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形成全院一盘棋,干事一条心,发展一股劲的良好工作局面,圆满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加快实现院“追赶超越”战略目标,实现“三个一流”。
    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开展到第二个年头,随着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有必要不断深化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和积极探索,进一步体现考核的客观性,进一步实现考核的公正性,进一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进一步提高考核的便捷性,进一步突出考核的激励性和导向性,使之更为深刻和全面,更加主动、自觉和积极,使之成为促进发展的“推进器”,成为检验干部能力的“试金石”,成为抓落实的“指挥棒”,成为考量干部作风的“风向标”。通过建设长效机制,让目标责任考核成为单位的基本管理手段和重要工作抓手,让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心存成就感,使完成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