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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榆林市2023年度重要古生物化石资源详细调查成果报告喜获优秀
近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我中心承担的“榆林市2023年度重要古生物化石资源详细调查”项目成果进行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项目组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果丰硕,报告结构合理、内容丰富,同意该项目成果报告通过评审,综合评分95分,为优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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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绷紧保密“弦” 筑牢安全“盾”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提升保密防范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地质调查院对保密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日,矿产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警惕密从口出》保密警示教育宣传片。此次集体观影不仅是对保密工作的一次重要宣传,更是对全体干部职工保密责任的一次深刻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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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
矿产中心组织开展2024年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
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中心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 活动期间,中心大力宣传消防知识,利用电子横幅、显示屏宣传活动主题和消防知识30场次,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海报10余幅,在有关工作群推送安全提示20余条,有效增强了中心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身防火自救能力,营造了“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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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陕西省潼关县幅(I49C002002)1∶25万区域地质
近期,省地质调查院组织专家对我中心承担的“陕西省潼关县幅(I49C002002)1∶25万区域地质调查(修测)”项目进行了评审验收,专家组对项目取得的成果给与了充分肯定。认为项目组注重生产与科研相结合,成果转换与应用效果明显, 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综合评定为优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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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地质”领域迈进:与环保部门携手 全面服务“土十条”
发布日期: 2017-03-10 作者: 来源: 浏览数:549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2017年,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落实“土十条”工作,全国农用地污染详查工作全面启动。
    我中心自2006年以来陆续开展了西安地区、宝鸡地区、铜川地区、韩城-黄陵地区的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控制面积约34500平方公里,覆盖了关中盆地全部地区,掌握了翔实的土壤地球化学基础数据资料。基于此,2017年3月7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李豫海、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张阿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张振文一行前来地调院与苟润祥院长、黄建军副院长、张晓团处长以及我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会上省环保部厅领导在听取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进展后,对我中心取得的关中地区耕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成果给予了高度肯定。李豫海总工指出这些成果十分宝贵,应该充分利用在土地污染详查工作中,希望与我院进行长期有效的合作,并将现有成果有效利用并服务于我省的社会经济民生。苟润祥院长对我院的技术力量、工作内容等做了介绍,并做出指示全力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同时双方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就建立土地污染防治和绿色土地利用的长效合作达成一致,共同为建设文明、和谐、可持续的农业发展环境和绿色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在苟院长提出的构建“大地质”格局下,此次与环保部门合作参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表明公益性地质工作领域正在拓宽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中心自2006年以来陆续开展了西安地区、宝鸡地区、铜川地区、韩城-黄陵地区的1:2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控制面积约34500平方公里,覆盖了关中盆地全部地区,掌握了翔实的土壤地球化学基础数据资料。基于此,2017年3月7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李豫海、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张阿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张振文一行前来地调院与苟润祥院长、黄建军副院长、张晓团处长以及我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会上省环保部厅领导在听取了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进展后,对我中心取得的关中地区耕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成果给予了高度肯定。李豫海总工指出这些成果十分宝贵,应该充分利用在土地污染详查工作中,希望与我院进行长期有效的合作,并将现有成果有效利用并服务于我省的社会经济民生。苟润祥院长对我院的技术力量、工作内容等做了介绍,并做出指示全力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同时双方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就建立土地污染防治和绿色土地利用的长效合作达成一致,共同为建设文明、和谐、可持续的农业发展环境和绿色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在苟院长提出的构建“大地质”格局下,此次与环保部门合作参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表明公益性地质工作领域正在拓宽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公益性地质工作成果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